close

「是不是我哪裏不好?為什麼他不要我了?」

朋友失戀了,傻巴巴地花費大筆金錢,奪命連環追魂越洋call,哭訴愛情的不美好。

面對一個失戀次數像每天吃晚餐的人兒,我實在冷血到提不起安慰人的勁兒;在下並非心理醫生,也沒受過專業的輔導員訓練,更不是任人傾吐的垃圾筒,一失戀就把悲傷丟給別人,這簡直太不人了道吧?

感情的問題,終究得靠自己解決,自己想不通,花多少錢看心理醫生、找多少人吐苦水都沒用。與其外求,不如將事件始末寫下,整理歸檔、保留在案,作為日後談戀愛的謀略,自己當自己的軍師,理性檢討戰略得失,何樂而不為?

那些有戀可失之人,真是很幸福~本人已婚,想失戀都無法可施呀!不過,話說回來,人家哭得這麼傷心,還大老遠打越洋電話來求安慰,我這不上道的朋友,總要聊表一下心意,開點愛情消炎藥,幫忙醫治創傷。

「是不是我哪裏不好?為什麼他不要我了?嗚嗚嗚……」

「沒有沒有沒有,妳很好,我很好,大家都很好,只是他眼睛受傷不識貨,去找射瞎他的丘比特算帳,okay?他不懂得欣賞妳,那是他沒眼光,我們大人有大量,不要跟那種眼光差到xxx的人生氣。」

「那他為什麼搬家了卻沒有告訴我新電話地址,然後從此再也不聯絡了呢?」

「唉唷!妳是第一次失戀嗎?這種『縮頭烏龜分手法』,我寫的書上都有教呀,麻煩妳移動一下尊貴的纖纖玉手去翻翻書頁好嗎?複習一下,在《壞一點,你就會更愛我》那本書,愛情守則第72條『分手的藝術』,還有第28條『鐵定bye-bye絕招』……」


「我到底哪裏不好嘛?為什麼他們都不要我了?嗚……」


「嘿!別哭嘛,愛情守則第一條『失戀為戀愛之本』……」


唉~說實在的,我最討厭女人哭泣及尖叫,雖然我也是女人,雖然我私底下偶爾也曾小哭一場,在浴室洗澡時若看到大蟒蛇滿地爬,可能也會圍著浴巾滿屋子亂叫亂跳,但無論如何就是招架不住為情受傷的小動物,總會設法逗人發笑,或是將該痴傻之人拉回現實世界,再不要沈浸在悲傷的泡沫迴圈裏。


麻醉醫師侯文詠的醫學院老師說:「痛是比較級」,其實,失戀的痛苦也是如此:沒失過戀的人,一痛就痛到地老天荒,需要三個月、半年,甚或更長的復原時間;而情場老將,或是愛得不夠深刻者,白天分手,夜裏就能挽著新歡逛蘭桂坊,一點神經抽搐的痛楚都沒有。

為什麼?因為相比之下,後來的失戀再怎麼痛,都不會比第一次失戀來得深刻吧?「痛是比較級」,習慣了就好,而且,學會冷眼看待情傷者,其痛,越淺。

相守,是生命的奇蹟,它不是愛情必然的結果。

失戀,是愛情裏最正常的狀況,不需要大驚小怪,那個先甩人的,並沒有比較優秀,那個被甩的,也並不會差勁到見鬼,只是沒有率先搶到時機罷了。

愛情裏沒有好人壞人之分。

你心地善良、做人好到連雷公都捨不得劈,你會挽著老婆婆或盲人的手臂帶他們過馬路,你從不闖紅燈,你看到乞丐會施捨自己辛苦工作賺得的微薄薪水幫忙養活懶惰無用之人,你會向街邊的老婆婆買玉蘭花及口香糖,你會教小朋友唱歌跳舞數來寶,你無酬加班而且從不遲到早退,你孝順父母勤勞正直孔融讓梨,你遵守禮義廉恥四維八德溫良恭儉讓,but but but,你還是會失戀。

蘇慧倫唱過一首歌:「我想我們都是好人,可惜只有做朋友的緣份」,正好說明了這種愛情狀況。

分手,真的不需要太過大驚小怪,雖然知識浩瀚無邊,但咱們地球人的命是「生也有涯」的,所有人都遲早要面臨失去心愛之人的悲傷,就算不鬧失戀、不會分手,死神早晚也會罩著黑色長袍、帶著長長鐮刀來破壞我們瑰麗寶貝的愛情,無人可以例外。

失戀,之所以如此傷痛、如此憾動、如此感人,全都是自己的私心作祟,如果你不以失戀否定自己的人格,如果你不認為失戀很羞辱,如果你不傷害自己來懲罰對方,如果你不因分手而懷疑自己的存在價值,如果你不將自己的生命重心依附在對方身上,如果你不願被負面的想法欺負,如果你夠自信,如果你停止讓自己痛苦……只要你不願意,那麼,世上根本沒有人傷得了你。

所以,不要再哭了好嗎?失戀又如何,我們依然都是好人,life goes on,狠心跳出陰影,站在艷陽下,就算懶得撥雲,都一定能見日呢!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just4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