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流與霸道
2006.10.12

從小時候坐公車開始,我們一直被灌輸「讓座老弱婦孺」的觀念。旅行過許多國家之後,我發現台灣可能是實踐這種風氣最徹底的地方。
現在的捷運車廂也使用不同顏色的座椅來強調「博愛座」的存在,每當不巧坐上那Hello Kitty般的粉紅椅子,我總會心跳加速,覺得周圍的眼光都在譴責我,好像做錯事似的,不出幾分鐘就覺得屁股痛而必須站起來。

身強體壯的人扶助弱病的人,當然是一樁美事,但是我們的社會奉行某種價值觀時,常會形成一種「主流的霸道」。也就是,如果某件事被認為是對的,大家就會一致捍衛,並且認為自己有充分的理由,可以恣意譴責那些不遵守的人,不論他們的原因是什麼。

以一個精神科醫師的眼光來看,我覺得「輿論」的壓力經常達到歇斯底里的程度,有時簡直侵犯了人權。

我的病人患有一種不耐久站的暈厥症,因為某種自律神經失調,久站時血液無法順利循環,而產生暈眩不適。以前學校常要求學生站在操場上開「朝會」,動輒一小時,那時候總有一些同學會昏倒,就是這種毛病。

其實這也不是什麼嚴重的問題,只要避免久站就好了!但我這位病人每隔一陣子就會發生,這次暈倒時還撞到鼻子瘀青。我看著急診病歷,不解地問她:「為什麼又發生了?」

她一臉無奈:「那天我從新莊出來,在公車上站了半小時,已經有點不舒服了。轉上捷運時只剩下博愛座可以坐,後來一個中年媽媽過來,就站在我旁邊,她一直叮著我看,還不時唉聲嘆氣,我覺得全車廂的人都在唾棄我,本來想閉著眼睛不管,但車子每到一站就廣播一次『請乘客發揮愛心,優先讓位給年長者、孕婦、行動不便及抱小孩的乘客』,我實在沒臉再坐下去,結果站了一會就暈了。」

她說:「真討厭!這種暈厥症表面上又看不出來,別人總覺得我霸佔座位,是個沒有愛心的年輕人,說不定那個媽媽身體比我強壯多了!醫生,你可不可以做一個『暈厥症,請讓座』的牌子給我戴!」

她的感嘆使我想起另一個病人,她曾因為頸椎受傷而戴著護頸圈,幾個月後,醫生已經說不需要了,她卻還經常戴著,幫她看感冒的一位醫生以為她有慮病症或焦慮症,才會「不相信自己頸椎已經復原了」,於是硬把她帶來看精神科,沒想到病人告訴我:「不會啊!我知道已經好了,只是戴著這個不管坐車啦、看病啦、去哪裡辦事都比較方便!」

現在我終於瞭解她所謂「方便」的意思了。

如果戴著頸圈、輪椅、柺杖或石膏繃帶,旁人一眼就知道這是行動不便者,問題是,世界上還有太多其他的可能,一個看起來健全的人也可能需要被讓座或得到優先。當然,我們沒辦法對著每個看似健全的人說:「你有隱疾嗎?要坐嗎?」這樣生活不就大亂了。可是,當一個人坐在博愛座上,沒有意思要讓出時,我願意先設想他可能有某種看不出來的原因,或許昨晚沒睡好、或許包包太重、或許高跟鞋磨破腳、或許胃痛、頭痛、還是心情憂鬱沒力氣,總之,每個人對生活都可以有不同的輕重緩急。

除了身障與老人,我們的社會還設定了其他應該得到「愛心」的對象,其中最無理的一項是「小孩」,依據我的觀察,台灣公眾對於小孩的尺度根本是縱容而不是包容。例如在捷運上,許多父母任憑小孩胡亂爬上爬下,穿著本來踩地的鞋子站立在座位上,離開前也不做任何擦拭或清潔,想想下一位使用這個座位的可能是個小姐,穿著剛從乾洗店拿回來的白裙子,我覺得可惡至極。

我也常被鄰座的小孩踢到,他們的父母連一句抱歉也不說,說不定她們心裏理直氣壯地想著「誰叫妳不起來,妳應該把位子讓給我跟小孩一起坐」。此外,我還有被嬰兒車碾腳的經驗,那些不看路的母親推著嬰兒車的樣子,好像推著皇帝一樣,如果她碾過妳的腳,不要說對妳道歉了,她們可能還期待妳該道歉,因為妳讓路太慢,顛簸了她的寶寶呢!

遇到這種情形,我只好自認倒楣,如果我嘗試議論的話,恐怕所有的路人都會認為我是個「對小孩沒愛心的變態女」,萬一被人認出我也是個「兒童心理專科醫生」,不就身敗名裂了。

這麼說來,到底誰是強勢,誰是弱勢呢?

我的好朋友最近跟住家管理委員會槓上了,也是一樁輿論霸道。糾紛的起因是,管理員每天十二點就從內面鎖上車庫門,然後進值班室睡覺,而經常超過十二點回家的她,總是無法把車子停進自己的車庫。她覺得很不合理:「那我買車位做什麼?」「我交的管理費,竟然是用來請人找我麻煩!」

她向管委會反映,要求管理員在她回家時起來開門,或是把鎖改在外面,讓她自己用鑰匙打開。她的提議被擱置了好幾個月,最後她只好請假去參加管委會,堅持要討論這個問題。沒想到,許多住戶說「晚上吵醒管理員太不人道了」「從裡面鎖比較安全」「妳從外面開,萬一妳忘記鎖怎麼辦?」她簡直快暈倒,不能理解這些人為什麼腦筋打了死結。

經過冗長而無效的爭辯,她終於從其他人的話語中明白問題出在哪裡了—他們說:「我們這棟樓的住戶素質都很好,很單純,基本上十二點之前都已經回到家了,沒必要討論這個問題」,原來愛去夜店、單身又晚歸的她,已被大樓其他住戶視為「行為不檢的女人」,在這個小社會裡,她晚上開車門的需求根本無法公平地被討論。她說:「那我只好停止繳交管理費!」,管委不以為意地笑著說:「鄰居嘛!不用弄到這麼僵,妳長那麼漂亮,早一點回家比較安全,我們的規定也是對妳好啊!」

她覺得受到羞辱,「要搬家嗎?」「真不甘願,我竟然要屈服在這種荒謬的輿論下,丟掉我喜歡的房子?」

我心裏想著,就算能搬離這個房子,我們能搬離這整個社會自以為是的輿論霸權嗎?

還是臉皮厚一點比較實在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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